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0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定可行措施,规范学生的交通行为,尤其是上下学时的车流、人流高峰期间,要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行,避免发生学生交通事故。

  9.安监部门要定期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公路“黑点”排查工作,对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或安全隐患突出的点段及时排查整改,清除事故隐患,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五)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做好每年度的道路交通安全经费预算,包括新增道路、在用道路的维修、安全隐患的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经费落到实处。

  (六)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1.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督促运输企业制定年度计划,对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等装备。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的管理。

  2.公安部门要严把机动车登记、检验关。严格实施牌照发放管理,杜绝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发放牌照行为。严格执行车辆检验制度和到期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报废率、注销率要达到100%。

  3.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监管制度。学校要完善校车和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和校车及承租学生的车辆驾驶人签订《学生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从严查处校车和承租学生车辆超员、将无牌无证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作为校车等违法行为,并向教育部门通报。

  4.建立交通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公安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车辆、驾驶人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通报给安监、农机、交通等部门。交通、农业(农机)部门每月25日前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公安部门通报的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反馈。

  (七)健全督导检查、考核机制,把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按照公安部“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负责督促各乡镇及成员单位认真开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的考核评比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要一票否决,不能参评优秀单位、优秀公务员、工作者。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