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0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周金德   县司法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瓦合提   县农机局局长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努尔道拉  县民政局局长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李向阳   县技术监督局局长

  石少卿   县环保局局长

  朱庭国   县旅游局局长

  盛 岩   县宣传部副部长

  陈保军   高管局木垒管理所所长

  王新元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包万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新元同志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方面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新政【2009】30号),建立和落实由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主任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有明确分工,联席会议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分析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当好政府参谋。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政策和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和人民政府提出交通管理工作建议,建立定期分析,定期汇报,及时研究涉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分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总结各部门工作成效,协调解决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事项。

  (二)各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方面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对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趋势进行全面、准确、科学地分析,做到规划目标明确、层次清晰、内容全面,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并将工作规划上报自治县“创建平安畅通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乡镇主要领导是辖区交通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相关责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