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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安排意见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安排意见
(木县政办发〔2010〕88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服务水平,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完善设施农业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含量,促进农民增收,现就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关系设施农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管理,规范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县范围的设施农业技术服务网络。2010年,县级重点培育10名技术全面、管理到位、服务一流的专业农民技术员队伍,县设施农业办重点培育50名懂技术、会服务、善管理的优秀农民技术员队伍,各乡镇重点培育100名听招呼、肯学习、能吃苦的合格农民技术员队伍,形成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三级梯次结构,有效解决设施农业从大棚建设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问题。
  二、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选聘的基本条件及程序
  10名专业农民技术员由县设施农业发展办负责管理,专业技术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至少亲自种植2座以上示范大棚,并且要做到设施配套完善,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方面示范作用明显。要确定并负责一个示范基地,保证效益明显提升,对服务片区的大棚建设、品种推广、蔬菜定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订单销售等各个阶段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保证服务区内大棚建设合格率、种植率和订单销售率均达到100%。要根据县设施农业发展办的要求,培训优秀农民技术员和合格农民技术员。
  50名优秀农民技术员由乡镇负责管理,县设施农业发展办配合,优秀技术员要热爱设施农业工作,熟悉设施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专业技术员的领导下至少种植2座以上大棚和培养合格农民技术员,并配合专业农民技术员完成责任片区内的技术服务工作,按要求参加培训。
  100名合格农民技术员由乡镇负责管理,合格农民技术员要有一定的温室生产经验,并有良好的效益,能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在优秀技术员的领导下至少亲自种植2座以上大棚,并积极参与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到作用,按要求参加培训。
  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的选聘分三个层次,专业农民技术员由乡镇人民政府选择,县设施农业办审批并管理,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聘请;优秀农民技术员由乡镇选拔后报县设施农业办批准,由乡镇负责管理,县设施农业办配合;合格农民技术员由村委会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并管理。
  三、设施农业农民技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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