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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04号)


木垒镇、照壁山乡人民政府,县统计局、发改委、民政局、总工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党委、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和自治区总工会新调字〔2010〕5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0年新疆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7月在我县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集虎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郭彦勇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努尔道拉 县民政局局长
  贾智宏  县总工会主席
  韩万青  木垒镇镇长
  肖 强  照壁山乡乡长
  阿里木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集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阿里木同志兼任。同时抽调县统计局张世雄、木垒镇杨丽娟、照壁山乡周小娟、县发改委海霞、民政局刘飞、总工会阿依努尔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本次抽样调查涉及的社区及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由木垒镇和照壁山乡负责抽调安排。
  二、调查对象、样本规模及调查内容
  本次抽样调查的对象为木垒镇各社区和照壁山乡城关村村委会、照壁山村村委会。调查的样本总量为560户。其中木垒镇园林社区抽选99户,明珠社区抽选67户,迎宾社区抽选92户西河社区抽选66户,老城社区抽选69户,北桥社区抽选78户,城关村村委会抽选30户、照壁山村村委会抽选60户。城镇住户调查对象不包括军营、学生公寓等非传统住宅中的人群。调查内容为住户基本情况、住户成员基本情况,调查方式采用问卷式调查。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此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木垒镇、照壁山乡、县发改委、民政局、总工会配合完成。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确保抽调人员及时到位,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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