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木垒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85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垒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海拉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艾乃甫 副县长
成 员:郭致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孟兆云 县编委办主任
王春雷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李忠年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