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崇明县2008年度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抽查验收的意见
(沪农委[2011]465号)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2011年10月10日,市农委组织验收组对你县承担的2008年度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验收,听取项目建设情况介绍,查验建设内容完成数量,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经验收组评定,同意予以验收。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做好完工项目的资金结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完成概况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沪农委[2008]185号)和《关于同意终止崇明县2008年度上海北湖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等三个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0]371号),你县2008年度共承担上海申烨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牛场、上海首丰养猪专业合作社和上海欣萍养猪场等三个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崇明县北八效现代农业园区、竖新镇大椿村和新河镇民生村。项目于2008年8月启动,2010年10月全部完成。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结算
(一)总体情况
按照批复,你县2008年度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额为1636.9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089万元。根据你县请示,市农委和市财政局批准终止了总投资额为825.09万元的北湖猪场、康利得猪场和大同种畜场的标准化建设项目。调整后,你县2008年项目总投资额为811.8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544.5万元,县财政投资60.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6.83万元。
(二)40%抽查项目情况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调整和终止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沪农委[2010]149号)确定的市级抽查比例,对其中的上海首丰养猪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抽查,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243万元,县财政投资2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0万元。截止验收日,你县已拨付本项目建设资金368.9257万元(含企业自筹资金)。
三、市、县结算意见
经审核,确认抽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368.9257万元(动物防疫设施、生态环保设施和饲养新技术设施完成情况详见附表),完成计划投资的102.5%。按照《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08]239号)的规定,同意市级资金按审批计划进行结算。关于批准终止的三个项目,市级财政预拨的部分资金留待你县以后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后,由市与县进行统一结算。
四、项目实施效果
经过一年多建设,你县基本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取得较好效果。
(一)管理程序规范。项目资金拨付审批手续齐全,资金专款专用。设备采购合同和发票等相关凭证齐全。能够按照批复中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效益显著。项目投入运行以来,建设单位的动物防疫、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大幅提升,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五、需要完善的事项
在项目查验中发现,你县对抽查项目拨付了100%的财政资金,不符合沪农委[2007]153号中“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各区县要预留20%财政补贴资金,待项目验收通过后结算拨清”的要求,希望你县在今后项目资金拨付中杜绝发生此类现象。同时,应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对完工项目抓紧进行县预验收后,上报市里进行抽查验收,并做好资金结算和拨付工作。
六、后续工作
(一)收到此验收意见后,请按计划结清本年度建设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加强对建设项目运行的后续监管,做好畜牧标准化建设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核工作,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崇明县2008年度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抽查验收项目完成情况表(首丰养猪专业合作社猪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