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印发<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本市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指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管理指南》,明确最高管理者为第一安全责任人,明确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遵循“生命至上,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境外安全风险管理。
二、本市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参照《安全管理指南》要求,结合本企业在外项目情况,于2012年5月底前建立并完善境外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确保参加市商务委和上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共同举办的上海市“走出去”安全工作会议及相关的培训班。
三、市商务委将会同本市有关部门于2012年6月底前对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或抽查。
四、各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请于2012年5月底前书面报送至上海市商务委外经处各相关联络人: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援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