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正月十五社火、灯会、烟花等大型聚会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木垒县正月十五社火、灯会、烟花等大型聚会活动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职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木垒县正月十五社火灯会 烟花等大型聚会活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标
为认真做好2011年正月十五社火、灯会、烟花等大型聚会活动安全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正月十五社火、灯会、烟花等大型聚会活动带来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密切监控,积极应对;依法防控,科学处置;加强预防,提高能力。
(三)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以及国家、区、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举行大型活动时必须制订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制订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2011年正月十五社火、灯会、烟花大型聚会活动的防控及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2011年正月十五社火、灯会、烟花等大型聚会活动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自治县成立正月十五社火、灯会、烟花等大型聚会活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安全保卫及防控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赵多江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建武 县委常委、县武装部政委
于峰山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包万功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