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8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海拉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贤东 副县长
成 员: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张开福 县林业局局长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局长
程建龙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 鑫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