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责任区:东至中山南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郁江南岸。
第一、二、三责任区由市住建委负责牵头监管;第四、五、六责任区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监管。
市中心城区以外的三区乡镇,分别由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人民政府牵头监管,以乡镇为责任区包干负责。
(二)落实人员,包干经费
1.市中心城区的6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执法监管人员20人左右,分别由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第一、二、三责任区的组长由市住建委派人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派1人担任。第四、五、六责任区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派人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派1人担任。根据每个责任区的监管范围大小、工作任务轻重落实包干经费。
2.六个责任区共安排经费1200万元,由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双违”整治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区的工作情况分配包干。
3.市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由乡镇所属的区人民政府牵头,以乡镇为责任区,执法监管人员由所在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的包干经费各100万元,由三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三)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1.各责任区必须对本责任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建立档案。
2.各责任区必须深入宣传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受理群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
3.各责任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制止、拆除,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责任区每月必须向市“双违”整治办公室报送开展工作情况,三区各责任区由三区政府统一汇总上报。
(四)加强督察,严格考评
由市“双违”整治办公室成立专项工作督察考核组,负责对各责任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并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责任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严格考评和责任追究,考评结果作为奖惩依据。由市财政另安排200万元作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监管工作的奖励经费。
三、工作步骤
(一)人员到位。2011年12月5日前,市中心城区各责任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到位。三区各责任区由三区政府负责在2012年1月1日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