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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六责任区:东至中山南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郁江南岸。

  第一、二、三责任区由市住建委负责牵头监管;第四、五、六责任区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监管。

  市中心城区以外的三区乡镇,分别由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人民政府牵头监管,以乡镇为责任区包干负责。

  (二)落实人员,包干经费

  1.市中心城区的6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执法监管人员20人左右,分别由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第一、二、三责任区的组长由市住建委派人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派1人担任。第四、五、六责任区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派人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派1人担任。根据每个责任区的监管范围大小、工作任务轻重落实包干经费。

  2.六个责任区共安排经费1200万元,由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双违”整治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区的工作情况分配包干。

  3.市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由乡镇所属的区人民政府牵头,以乡镇为责任区,执法监管人员由所在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的包干经费各100万元,由三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三)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1.各责任区必须对本责任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建立档案。

  2.各责任区必须深入宣传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受理群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

  3.各责任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制止、拆除,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责任区每月必须向市“双违”整治办公室报送开展工作情况,三区各责任区由三区政府统一汇总上报。

  (四)加强督察,严格考评

  由市“双违”整治办公室成立专项工作督察考核组,负责对各责任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并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责任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严格考评和责任追究,考评结果作为奖惩依据。由市财政另安排200万元作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监管工作的奖励经费。

  三、工作步骤

  (一)人员到位。2011年12月5日前,市中心城区各责任区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到位。三区各责任区由三区政府负责在2012年1月1日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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