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3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贵港市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坚决杜绝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分片包干的责任机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对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苗头,必须打早、打小,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对已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消化,在项目建设需要征收时依法拆除。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区监管
把市中心城区(指环城路以内)和市中心城区以外(指环城路以外)的三区乡镇划分为两大责任区,实行分区监管、分片包干。
市中心城区分为6个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东至东环路,南至金港大道,西至中山北路,北至北环路。
第二责任区:东至东环路,南至郁江北岸,西至中山中路,北至金港大道。
第三责任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中山南路,北至郁江南岸。
第四责任区:东至中山北路,南至金港大道,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
第五责任区:东至中山中路,南至郁江北岸,西至西环路,北至金港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