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京教勤〔2011〕21号)
各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首都文明交通行动,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按照市政府“三超一疲劳”和校车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和特点,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工作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各项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并狠抓制度措施落实,严格进行监督考核,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
要认识到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四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极端危害性,把“三超一疲劳”整治工作纳入到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以首都文明交通行动为载体,以公安部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为契机,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文明交通素养。
二、广泛发动,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要结合《教育系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和《公共安全教育纲要》,把“三超一疲劳”整治行动纳入文明交通行动范畴,同时将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纳入日常安全教育内容,充分利用橱窗、校内电视、广播、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以“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在全体师生中组织开展文明绿色出行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在师生中间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促进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养成守法、文明交通出行的良好习惯,为文明出行做表率。
要加强对学校自有车辆司机的管理、教育和培训,使司机认识到超速车、超员车、超载车和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隐患,自觉摒弃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多措并举,加强校内交通管理
要通过校门口设岗查验车辆,规范机动车进入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时间和路线,设立校内限速标志和减速带等措施全面加强对学校自有车辆、教师车辆、社会车辆的管理,一方面保证校内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运行,另一方面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特别是学生上下课时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交通安全。
组织学生外出要租用有客运资质的运营公司车辆,并与车辆运营企业签订服务和安全协议;要划定专门的校内停车区域,规范校内停车行为,严禁车辆占用校内消防车道、紧急疏散通道、食堂原材料运输通道等重要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