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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关于2011年度贷款卡年审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关于2011年度贷款卡年审的通知


  根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珠海市2011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定于2012年2月22日至12月3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贷款卡有效期为一年(贷款卡发放日至次年对应日或最近一次年审日至次年对应日),凡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须参加2011年度贷款卡年审。

  二、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贷款卡年审报告书》第2页《办理贷款卡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三、贷款卡年审实行商业银行初审制度。各单位须将贷款卡年审资料送信贷业务行(包括贷款、贴现、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担保等业务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初审,贷款卡年审资料初审合格后由业务银行送人民银行终审。

  四、年审地点、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人民银行大厦六楼610室,每周星期一至五上午8:40-11:40,下午2:30-5:15,节假日不办公。咨询电话:3328585,332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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