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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列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珠海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列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市各医疗机构,各区物价部门、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省驻珠各医疗机构:

  为适应医疗技术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要,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列入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价[2011]276号)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250700010-2)项目列入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两年,指导价为1705元/次,即是我市三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为全市的最高限价。同时对原唐氏综合症筛查项目(250700010)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财务分类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价格(元)

H

250700010

唐氏综合症筛查

H

250700010-1

时间分辨荧光法

包括化学发光法、荧光原位杂交法

120

H

250700010-2

胎儿21-三体综合征因检测筛查

提取母体外周血血浆中的游离DNA片断,进行高通量测序,将每条DNA片段测序所得的序列与已有人类基因组图序列进行比对,从中筛选每一条染色体上的完全相符的DNA序列总数,根据生物统计原理,进行生物信息分析,确定胎儿的染体是否存在非整倍性变化。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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