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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四、高度重视就业队伍和就业课程体系建设,关注研究生就业指导,全面提高就业指导水平
  各高校要把就业工作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就业质量的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就业工作机构人员设置,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就业队伍建设,明确就业人员的定位与分工,建设合理的就业队伍年龄学历梯队,同时要完善学校二级单位就业机构人员设置,加快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要继续加大就业队伍的培训力度,为就业工作专职人员创造交流、研修和深造机会,继续推进就业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着力培养专家型就业工作人员。
  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就业指导水平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市情校情,修订、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大纲和课程体系。
  要进一步加大就业调查研究力度,市教委将继续做好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各高校也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要把专业对口情况和未就业毕业生实际情况作为调研重点,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构建招生、培养和就业的一体化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创造条件。
  各有关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针对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探索开展研究生就业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模式和教育载体创新,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大就业市场建设力度,完善信息平台,扎实推进困难群体帮扶工作,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各高校要大力拓展就业市场。要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关注首都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支持毕业生投身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做好常设就业市场建设工作,确保今年有效岗位供给不低于往年。行业院校要发挥优势,拓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市场。要重点围绕经济发达地区二三线城市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拓京外市场。
  各高校要继续完善信息平台,为优化就业服务提供保障。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更新优化就业管理平台,简化程序,为毕业生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要探索使用手机信息报、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力争为毕业生提供点对点式信息服务。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及早摸清本校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底数,实行“一对一”帮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要高度重视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市教委将继续组织实施北京高校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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