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教学〔2011〕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2012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人数继续增长,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仍将十分复杂,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工作任务更为繁重。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继续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2012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思路是:注重内涵发展,以提升就业质量为重点,带动就业工作全方位的发展,推动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特色更鲜明,服务更优质,机制更完善和就业质量继续提高。
2012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是:保持较高全员初次就业率,保持毕业生签约人数、比例相对稳定,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人数与实际需要相匹配,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具体的就业工作目标。
市教委将适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把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三、开展“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工作,形成北京就业工作特色品牌,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
经过多年努力,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各高校要总结多年工作积累的经验,进一步强化工作特色,打造就业品牌,提升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市教委今年将在北京地区高校开展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建设,在各高校总结、凝练出的工作成果中,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发展有潜力的工作项目进行重点建设,打造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就业工作项目,形成北京就业工作特色品牌,推动整体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性标准提供依据。通过2至3年的建设,在北京地区高校建设20个左右就业特色工作项目,并将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全市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