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的通知
(汕府科函〔2012〕17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2〕32号)要求,我局负责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现将201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范围
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全市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市科普统计是全国科普统计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配合科技部、省科技厅开展的全市性科普工作。其主要内容:一是调查我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是指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的媒介和载体,包括科普人力资源、科普财力、科普场馆设施以及科普传媒网络等。二是了解我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把握全市科普活动状况,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为进一步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
本次我市科普统计,范围包括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主要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和组织。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市级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处、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等。
2.县级单位:区县科技局、区县科协、区县教育局、区县国土资源局、区县农业局、区县文化局、区县卫生局、区县计生局、区县环保局、区县广电局、区县林业局、区县旅游局、区县园林局、区县气象局、区县工会、区县团委、区县妇联、区县公安局等。
二、科普统计的组织和方法
根据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我市科普统计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科技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各区县科技局牵头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科普统计;区县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科普工作统计。
本次科普统计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网址www.sts.gd.cn。科普统计表可从该网站下载。
具体方法步骤是:
区县科技局对区县18个单位(包括本级科技局)发放统计表,这18个单位把本单位(包括直属单位、主要企事业单位)的科普工作情况汇总填写成一份科普统计表,在网上填报后,一式4份交给区县科技局,区县科技局对每一张表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无误后,把包括区县科技局在内的18份科普统计调查表和本区县基层单位报表目录(包括电子版本)一式3份上交到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