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切实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 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新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监控力度,严防节日期间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继续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矿山“打非”力度,特别是打掉背后的保护伞。
(四)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节日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要认真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各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员工严格按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民爆物品。
(五)加强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政府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要在春节前亲自带队到所分管的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