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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一)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其他政府副职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春节前要亲自就分管的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亲自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亲自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亲自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执行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市、县领导汇报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各级政府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对辖区、对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的安全监控和监管。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52号)和市安委会〔2011〕47号文的部署要求,针对春节前后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节前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化工、冶金、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水运、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精心组织春运期间的运力,合理安排车次、船期等,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强化车站、码头的安全检查措施,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特别要重视冰冻雨雪天气的交通安全监管,市政府对此项工作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海事部门和天峨等县要做好春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并有序执行,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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