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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学科调整及增补工作的通知

  本页限申报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填写

2.2本学科点人员组成基本情况

学 院

系、所

现 有 人 员 数

教 授

副教授

讲师

具有博

士学位

人数合计

 

 

 

 

 

 

 

 

 

 

年龄结 构

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5岁以下

36-45岁

46-55岁

56-60岁

61岁以上

教授(或相当专业

技术职务者)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

技术职务者)

 

 

 

 

 

 

讲师或相当专业

技术职务者)

 

 

 

 

 

 


  本页表所填应当为学位点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员,并按照组成申请学科的有关院、系、所依次填写。

2.3学科主要研究方向

2.3.1研究方向名称:

从事本研究方向的人员

主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

骨 干 姓 名

教授数

副教授数

博士学位获得者人数

      

本研究方向特色和已取得的成果及今后预期科研目标

            
 

主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简介

  

  本页可续页,但每个研究方向限写一页,“研究方向名称”序号2.3.1, 2.3.2,2.3.3等;“主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简介”中请注明是否是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简称:“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简称“杰青基金”)。

2.4科学研究

2.4.1本学科点2008.7-2011.7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专著、论文、申请批准的专利等)

序号

成果名称

作者

出版、发表、提交(鉴定)、单位,时间

署名

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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