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⑴决定启动或结束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⑵指导和督查各县区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
⑶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⑷根据需要,向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⑸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⑹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⑴掌握全市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⑵根据市指挥部指示,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⑶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
⑷负责粮食应急工作后勤保障。
⑸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⑹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⑴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舆论导向工作。
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调入协调工作。
⑶市经济委员会: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⑷市公安局:维护粮食加工、调运、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骚乱。
⑸市民政局:及时通报灾情、疫情,确定因灾救济对象,测算救济需求数量,组织发放免费供应的粮食。
⑹市财政局: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⑺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道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的公路运输。
⑻市农业委员会: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努力增加粮食产量,促进市内产需的基本平衡。
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⑾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物价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市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⑿市物价局: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