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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重点学科中遴选重点支持学科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重点学科中遴选重点支持学科的通知
(京教函〔2011〕751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在总结“十一五”期间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北京市“十二五”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领域,市教委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市重点学科中开展重点支持学科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学校报送的重点支持学科必须从学校现有北京市重点学科(不包括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中遴选。
  (二)学校报送的重点支持学科既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又要注重质量,以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三)目前只有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的学校本次不再报送。
  二、遴选工作程序
  (一)各高校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本校学科发展规划,按市教委下达的《重点支持学科限额数》(附件1)进行报送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
  (二)市教委将根据高校报送材料,组织专家审核、遴选出重点支持学科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报送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重点支持学科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于2012年2月27日至29日由各高校学科建设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市学位办(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14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重点支持学科限额数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报送限额数

 

合计

82

10001

北京大学

5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3

10003

清华大学

5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4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5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3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3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3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1

10013

北京邮电大学

2

10019

中国农业大学

3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2

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2

10025

首都医科大学

3

10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5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2

10032

北京语言大学

1

10033

中国传媒大学

2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2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

10038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

10040

外交学院

1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

10047

中央美术学院

1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2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2

1123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1

1141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

1141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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