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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委社会工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意见

  学校要把社会大课堂资源的组织利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考虑地方、校本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实现学生参加社会大课堂活动制度化。每位学生原则上一年内至少参加4次社会大课堂活动,开展实践学习。
  深入推进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提升教师运用社会教育资源辅助教育教学的能力和设计组织学生实践活动的能力。学校要鼓励各学科教师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教师结合本学科课程内容开展有效的课程实践学习设计、课程实践学习指导、课程实践学习评价,以及课程实践学习成果交流与分享。
  积极引导家长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形成鼓励家长、学生自主走进社会大课堂的良好氛围,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工作模式。
  四、不断加强领导,保障社会大课堂持续健康发展
  (一)不断加强社会大课堂建设和运行的组织领导
  在进一步巩固“市级统筹、区县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方式基础上,逐步向“市政府宏观指导、部门合力推动、区县统筹管理、资源单位和学校共同实施”的常态化运行机制过渡。依托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市、区两级社会大课堂议事制度,定期研究社会大课堂重大事项。市、区县、资源单位和学校要有主责部门和专人负责社会大课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社会工委、教育工委、团委等部门要将发挥社会资源教育功能纳入职责范围,列入议事议程,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学校落实社会大课堂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教育、关注学生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要为推动和落实社会大课堂工作提供政策、资金、人员保证,指导相关部门确立工作项目、编制经费预算等,确保专项经费按时拨付到位。人力社保部门要从评优、评先上出台有效的措施,持续调动起各有关方面推动社会大课堂工作的积极性。
  文化、文物等部门要动员所属各部门,充分挖掘区域内的场馆和行业资源优势,为学校组织社会大课堂活动提供便利。
  教育工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推动学校落实“学生教育计划”为重点和抓手,推动社会大课堂的常态化应用,为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提供政策保证和工作指导。
  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部门和中小学开展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开展定期督导,形成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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