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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委社会工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委社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意见
(京教工〔2011〕68号)


各区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社会工委、教育工委、团委,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教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文委、文物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8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宣传部等12家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建设方案》,启动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以下简称“社会大课堂”)三年建设计划。三年来,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这项惠及百万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工程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育人功能得到初步发挥,得到学校、社会及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同,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推动社会大课堂持续发展,完善建设与运行的保障机制,实现中小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常态化,根据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现就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意义
  社会大课堂是一项面向学生、服务学生、惠及学生的政府实事工程,旨在深化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倡导实践育人,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社会大课堂建设体现了“现代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是建设学习型城市、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继续推动社会大课堂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整合首都教育资源,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多种形式的学习和文化需求。
  社会大课堂建设体现了“教育振兴,全民有责”的精神,是构建全社会育人机制的有力举措。继续推动社会大课堂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服务教育,营造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社会大课堂建设体现了“内涵发展、教育公平”的要求,是推动实践育人的重要平台。继续推动社会大课堂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中小学生走进社会开展实践体验,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也有利于让所有学生共享首都现代化建设成果。
  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从首都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教育改革的大局出发,从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学生成长的需求出发,统一思想,不断深化社会大课堂价值和意义的认识,把社会大课堂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北京精神、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和学习型城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推动实践育人的重要抓手,抓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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