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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助残帮扶募捐活动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同市助残帮扶募捐活动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世杰;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学梅,副组长:秦成贵。
  大同市助残帮扶募捐工作,由大同市助残帮扶协会具体承办。募捐款直接入大同市助残帮扶协会帐户,由该协会实行收支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募捐工作,为募捐工作提供统一票据。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捐助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专人和具体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收交捐款后要及时张榜公布本单位捐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募捐款收缴办法
  募捐款收缴,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形式。
  1、市直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检、法、司和直属机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安排公用经费的其他单位。由市财政局国库科负责代收。
  2、县(区)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的捐款由县区财政局负责代收,然后送到县(区)残联。
  3、各居民户和各行政村民的捐款,由县区残联组织、所在街道乡镇残联负责收缴,然后将募捐款的30%上交市助残帮扶协会,70%留在所属县区残联。
  4、全市国有企业(包括中央部属、省属、外省驻同企业)、集体企业、外商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的集体捐款由市地税局和直属分局负责代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的个人捐款由市助残帮扶协会协调各企业工会负责收缴。各大专院校由各级团组织负责代收。驻同部队捐款由市助残帮扶协会收缴。
  5、县(区)所属各类企业的集体捐款由县(区)地税部门负责代收,然后将30%上交大同市助残帮扶协会,60%交本县(区)残联,10%留作收缴单位手续费。
  6、各单位的集体捐款和各单位收缴个人捐款后,要及时责成专人送交大同市助残帮扶协会。大同市助残帮扶协会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85号,联系电话:7680756 7680753,市助残帮扶协会为单位集体捐款和个人捐款分别开具统一的收据。
  7、负责代收募捐款的单位,可提取募捐款10%的手续费。
  8、鉴于募捐代收工作量大且难度较大的情况,市、县两级可从募捐款中提取15~20%的比例,划拨给代收单位作为工作经费补助。
  五、募捐用途
  募捐款收取后,80%作为积累基金,用于“四助一救”助残帮扶费用和用于当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改善办公服务设施及残疾人事业的其它开支等。所谓“四助”指:“助视、助听、助行、助学”。“一救”是指对基层残疾人特困户每年给予适当救助。其余20%用于同级开展募捐活动的各类必要性开支及聘用人员开支、会议、宣传、交通、电讯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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