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1〕6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3〕1号)及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高〔2003〕201号),市教委2003年至2010年开展了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评审和建设工作,共建设市级精品课程1020门,有效推动了高校课程建设和优质资源共享,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
为进一步了解精品课程建设现状及使用效果,确保精品课程建设质量,发挥精品课程的整体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开展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3至2010年经市教委评审获得“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的1020门课程。
二、检查方式
(一)本次检查以学校自查、网络检查和市教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学校依据文件要求,对本校所有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自查表》(见附件1)。
(三)根据自查情况,学校填写《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并从学校整体建设情况入手,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字数不超过4000字)。
(四)市教委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市级精品课程的网络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市级精品课程网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上报市教委高教处进行更改。因网址变化未及时上报,造成精品课程网络资源无法访问的,将予以通报。
(五)市教委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凡学校课程自查表所填内容与课程网上运行内容失实及多次抽查情况不符合精品课程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
(六)请各学校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自查表》(每门课程1份),《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检查汇总表》(一式1份)及自查报告纸质版材料上交到北京工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综合楼1313房间,同时将汇总表和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发至:caoqian@bjut.edu.cn。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请各高校参照历年北京市精品课程申报条件和评审指标,对照课程申报表中承诺的课程建设规划目标进行自查。网上教学资源要继续按照《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共享、维护和更新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网上发布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其技术规范》的要求,利用和借鉴国内外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经验,不断完善和更新精品课程网上教学资源。
对已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和规划。
四、其他
(一)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继续加强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文件依据,可以从北京市精品课程资源网(网址:http://jpkc.bjedu.cn/file.htm)和市教委高教处网站(网址:http://gjc.bjedu.gov.cn/)上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