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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新亚研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201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新亚研修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11〕763号)


北京新亚研修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院长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院长由崔永华变更为崔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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