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收费,统一发证
综合窗口看到审批网络系统的一条龙审批办结提示信号后,通知申请人到综合窗口统一缴费、统一领取收费票据、统一领取证照。
(五)资源共享,内部运转
综合窗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合格后,在电脑平台上录入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扫描相关资料。其他审批实施部门窗口在电脑平台上取件后,只需查看并登记相关信息,核实有关资料,无需重复输入,办结后将证照号输入内网电脑,保障流程在内部运转。
(六)环环相扣,监控测评
在整个一条龙审批流程中,后一环节对前一环节已审批过的资料只需留存相关资料,无需再重复审核。一条龙审批所有环节由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和市纪检监察局电子监察室实时监控,通过流程运作监督、限时办结监督、公众投诉监督等形式,及时统计分析一条龙审批流程中各实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将监控结果记录在案。
五、一条龙审批操作流程(流程图附后)
(一)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市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咨询开办企业所需条件,综合窗口协调有关窗口办理前置许可或批文。
(二)申请人取得前置许可或批文后,到一条龙综合窗口提出企业注册登记申请,递交所需全部资料。综合窗口审查资料合格后,在电脑平台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扫描相关资料,出具两份受理通知书,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存综合窗口。对于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政府招商引资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申办企业等应优先受理。
(三)综合窗口向工商局窗口下达受理通知书,并移交申请人递交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其他一条龙审批实施部门窗口所需资料由综合窗口负责内部运转。工商局窗口收到受理通知单后,在电脑平台上取件,查看并登记相关信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办结后在电脑平台上扫描营业执照副本,输入营业执照证号,并点击办结。
(四)质监局窗口在电脑平台上收到工商局窗口营业执照证号信息后,查看相关信息,核实相关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办结后在电脑平台上扫描代码证副本,输入代码证证号,并点击办结。
(五)税务局在电脑平台上收到工商局窗口营业执照证号信息和质监局窗口代码证证号信息后,查看相关信息,核实相关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办结后在电脑平台上输入税务登记证证号,并点击办结。
(六)证照送达和领取:一条龙审批实施部门窗口要及时将证照、票据和相关资料送达中心综合窗口。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交费收据和公章到综合窗口领取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