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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北政发〔201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加快推进“北海三年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局面,全市抗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明显增强。但也存在监测预报水平还比较低、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备、地震科技支撑不足、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31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警地协同、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以服务实现“北海三年跨越发展”为目标,结合震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坚定不移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之中,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程度地维护受灾群众利益;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统筹部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更加注重强化基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法制基础、工程基础、群众基础;更加注重提升能力,坚持救灾与减灾并重、防范与处置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应对能力。
  (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我市陆地和北部湾近海的综合观测系统,实现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以上地震;大型水库库区可监测0.5级以上地震;震前地震预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震后趋势判定能力持续加强,地震预测预报的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新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完成重点监视防御区内抗震能力不足的救灾设施、学校医院、重要目标的抗震加固改造,农村抗震民居比例大幅度提高;我市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台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县区要建立起以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救援队伍体系,具备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安置的能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地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对防震减灾贡献率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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