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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23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梧州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梧州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1623号)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1〕1223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精心组织实施,在全市推广使用国家通过统一招标方式配置的高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照明工程的开展,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单位及分工。

  梧州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市推广计划,统计和核查推广产品数量。

  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推广任务分解、协调宣传、监督大宗用户和推广企业签订协议等工作,督导考核推广完成情况,确保推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等。

  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核算和上报财政补贴,安排并监督使用推广工作经费等。

  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惠州TCL照明电气有限公司、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等三家中标推广企业具体负责市场宣传、货源组织销售、配送安装、售后服务和销售统计等推广和服务工作,中标企业除按国家要求切实履行好相关承诺,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根据用户要求负责产品安装外,还应配合做好推广宣传工作。

  (二)协助单位主要工作。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宣传、组织配合工作,同时与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推广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设置指定申购网点,推广工作全面完成后要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协调市、县(市、区)教育、工业、商业、卫生、市政、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牵头带动作用,与中标推广企业一起,确保完成我市推广任务。

  三、推广任务分解和重点推广方向

  (一)推广任务分解。

  自治区下达我市今年的推广总任务量为30万只,经统筹平衡后,下达各县(市、区)任务计划详见下表:

  各县(市、区)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只

单位

推广总量

TCL 7W/11W/18W

松下

5W/11W

海德信

25W/32W/45W/60W

TCL T5/14W

T8/28W

海德信T5/28W

梧州

合计

30

8

2

15

4

1

岑溪市

6

1.5

0.4

3

0.6

0.5

苍梧县

4.5

1

0.4

2.5

0.6

藤 县

6

1.5

0.4

3

0.6

0.5

蒙山县

3

1

0.2

1.5

0.3

万秀区

3.5

1

0.2

1.7

0.6

蝶山区

3.5

1

0.2

1.6

0.7

长洲区

3.5

1

0.2

1.7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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