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体育(文体)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全民健身的热情持续高涨,为进一步延续大运会全民健身热情,全面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着力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展示深圳活力、年轻、健康的城市形象,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若干规定》的要求,将于11月在全市范围内举办2011年深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系列活动。为切实做好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我先行,健康快乐常相伴
二、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
全市各单位及全体市民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11月1日在市民中心广场举行“深圳市第32届市民长跑日活动暨全民健身活动月启动仪式”,市委大院、全市八区将设立市民长跑日分会场。全市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长跑活动,各区政府组织其辖区内街道、社区居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开展长跑活动,以此揭开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月系列活动序幕。
(二)活动月期间,将举办深圳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市级全民健身活动。
(三)我市各单项协会将举办全市性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传统武术、门球、舞龙舞狮、全民健身钓鱼等比赛和健身活动。各区和全市各单位也要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全市联动声势,掀起全民健身的新高潮。
(四)各区和全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策划,并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同时注重和市级大型活动相结合。活动内容要挖掘和展示体育的文化内涵,展现传统健身项目的魅力和现代体育项目的感染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参与。如:健身运动会、行业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嘉年华)、趣味体育比赛、体育培训、体质测定等,以满足广大市民的健身需求,丰富体育文化生活,展示深圳年轻活力的城市形象,增强市民民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