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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推进县城规划区内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四、大力营造依法推进征拆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位等多种媒介和会议贯彻、标语宣传、发放宣传册、入户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征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和支持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法推进县城规划区内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3月初开始,由县征拆办、宣传部门牵头,芷江镇、县国土资源、住建、房产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组织为期1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征拆办、芷江镇要组织好社区、村(居)委会,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非法交易的危害性和依法推进征拆工作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土地非法交易,赞同拥护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征拆政策。

  五、切实保障县征拆办的工作力量。因工作需要,目前已从县直相关单位、乡镇抽调部分工作人员至县征拆办工作,所有抽调人员由县征拆办统一管理、考核。县直单位抽调的非领导职务干部、职工和乡镇抽调人员,工作一律与原单位脱钩。县直单位抽调的领导职务干部,工作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有特殊原因不能完全脱钩的,原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分工负责事项,确保其能安心从事征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征拆工作复杂性、繁重性的认识,关心、支持抽调人员开展征拆工作,所有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不变,一切福利待遇不变,否则将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县征拆办要严格抽调人员的考勤、考核,对不听安排、不负责任,以及违纪违规影响征拆工作的人员,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严肃处理。

  六、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本通知下发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学习传达,保证每一名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都能掌握主要精神。同时,就本部门、本单位支持配合征拆工作作出承诺书,明确具体措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三项整治办、县征拆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就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要进行专项督查;县宣传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要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把征拆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范畴,对不支持、不配合征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征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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