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明确房山区第一医院为房山区区域医疗中心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2〕25号)
房山区卫生局:
你局《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山区第一医院为区域医疗中心的请示》(京房卫请〔20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房山区地处北京西南,总面积2019平方公里,山区、丘陵和平原各占三分之一。下辖28个乡镇、街道、地区办事处,461个行政村,121个社区居委会,截至2010年底常住人口94.5万人。按照每30-50万规划人口区域建立一个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区域医疗中心的原则,应设置两个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主要承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应设在学科设置齐全、服务能力强、地理位置能够有效覆盖服务人群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二、房山区第一医院是房山区政府举办的一所学科建设完整、医疗设备齐全、技术力量全面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了全区医、教、研、防等综合服务任务,多年来一直按照区域医疗中心的定位进行发展。医院规划新址位于房山新城燕房组团第9号街区,规划占地10.9公顷。截至2011年底实际开放床位971张,实际开放床位使用率为93%,医疗服务效率位于房山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前列,超过了三级医院平均水平,具备了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能的服务能力,故明确房山区第一医院为房山区的区域医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