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首都高校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京卫医字〔2011〕317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普通高校:
无偿献血是人道互助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
《献血法》)、《
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中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本市高校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本市高校无偿献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献血法》、
《办法》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的规定,以保障首都医疗临床用血需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探索高校献血管理工作新机制,鼓励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二、工作目标
(一)恢复献血车定期进校园采血模式,方便师生献血。
(二)献血工作与志愿服务、大学生综合测评、社会实践学时以及党团组织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完善高校献血考核奖励机制,努力倡导校园无偿献血公益文化,提高师生献血积极性,力争高校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更高的水平。
(三)参照《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
九条对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获奖标准中第
三条规定无偿献血知晓率“在校青少年应达到95%以上”要求。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将献血知识纳入高校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及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力争全市高校师生献血知识知晓率逐年提高。
(四)建立高校无偿献血宣传服务志愿者和无偿献血应急志愿者两支队伍。应急志愿者人数应相对固定,人数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