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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8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消防大队制定的《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第十七个“119”消防宣传日即将来临,为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确保此次“119”宣传周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提高全县消防管理的整体水平,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  消防宣传周开展的主题

  宣传周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塑造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良好形象,在社会上营造出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木垒县“119”消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县119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张 安  县公安局局长

  王有玉  县经贸委党委书记

  王炬东  县旅游局党组书记

  王春雷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

  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王旭忠  县文体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乔 峰  县公安消防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乔锋同志兼任。

  三、活动时间

  11月3日至11月9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消防深化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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