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青海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26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科技厅、省经委、省环保厅《青海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青海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实施方案
(省科技厅、省经委、省环保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为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支撑我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指导精神,结合《青海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十一五”期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07〕42号),省科技厅制定了《青海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加大了对节能减排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期间共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项目134项,投入科技经费4682万元,占5年科技经费投入的10.9%,吸引全社会科技投入资金约26亿元,在工业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矿产资源加工提高回收率及废渣再利用、工业废水、粉尘利用等领域研究和推广了一批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治污减排的关键技术;在煤焦化系列产品开发、多晶硅、单晶硅生产等方面重点开展了对引进技术的高原特殊环境适应性研究;围绕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开发了一批低运行成本的设备和装置;建设了清洁能源利用与节能建筑科技示范点,在节能减排技术服务队伍和能力建设方面有了新的提升,为保证我省工业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省上颁布了《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强调了科技在节能减排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为下一阶段节能减排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