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系统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适应现代景区管理的干部职工队伍,把青海湖景区打造成“世界遗产型高原湖泊生态旅游胜地”,围绕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健康发展的总体任务和目标,以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和旅游业发展为前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推进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培训为主线,以培养高层次和短缺人才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把吸引、培养、教育和用好人才作为促进青海湖景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使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模化,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的干部职工培训格局。充分利用国家级自然保护风、风景名胜区、省直有关部门的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景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整体素质。为进一步规范景区管理,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国家5A级景区的规范以及《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要求,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管理模式,引进竞争机制。
(七)加快培育青海旅游旗舰企业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的企业组织体系和管理流程,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确立企业对员工,集团对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管理体制、管理流程和管理手段,使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责权明确、信息畅通、监控有力、运转有效。逐步建立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的综合评价体系,以提供增效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为中心的人才培养选拔体系,以有效激励效益与工资挂钩的收入分配体系。把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压缩企业运行成本。
建立和健全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标准化建设,细化量化服务考核标准,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规范化、标准化。采用以岗定编、以岗定人的用人机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建立人才竞争机制,推行全员劳动岗位责任制,建立绩效工资,推行绩效考评,使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提升挂钩,不断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共建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增强企业凝聚力,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和生活环境,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为企业今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加强景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协调各民族关系,凝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青海湖景区发展助力。促进“吃、住、行、游、购、娱”协调全面发展,逐步实现由“门票经济”向多元化、特色化的旅游经济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生态立省”战略和青海省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坚持招商引资和自己建设“两手抓”原则,积极联系旅游、交通、林业、环保、国土资源和地方政府等相关管理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和支持,落实旅游发展基金和建设资金。探索具有青海湖特色的保护利用发展模式,把旅游业发展与文化产业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改造、文化遗产保护、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结合起来,努力使景区面貌有显著改观。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层次招商、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划分步实施,从环境保护、旅游资源、项目建设,努力创新市场机制、资金运作机制和招商引资机制,使旅游业发展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加当地群众收入、改善民生、低碳、环保旅游经济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实现青海湖景区对生态资源、自然资源、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根据《
青海省旅游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景区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鼓励社区参与景区旅游发展,让旅游业发展带动当地农牧民致富,构建和谐青海湖景区的旅游大环境。
(二) 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