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2]1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损失,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无缝衔接的监测预警体系,推进预警信息快捷发布与传播体系建设,着力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发布高效、传播顺畅。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特别是覆盖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完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坚持科学规划、统一标准、部门联合、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建设我省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大中型水库、大江大河、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域、兰成渝重要输油管道沿线、雅砻江、大渡河、岷江等大型水电送出通道和能源基地、“一极一轴一区块”等重点区域以及川西高原和盆周山地气象观测资料稀疏区,加密自动观测站网,到2015年实现全省气象灾害防御关键区监测站点平均间距缩小到5公里。加快推进甘孜、阿坝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加强川西高原雷电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川西高原和盆周山区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在九龙、雅安、南充等地加快建设风廓线雷达和多通道微波辐射计,提升高空气象探测站网密度;在各市(州)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县(市、区)建设车载移动观测系统,全省统筹规划布设移动雷达。在二滩-普提-自贡(乐山)、瀑布沟-东坡-资阳、九龙-雅安-成都、马尔康-色尔古(路平)-茂县-德阳、新都桥(丹巴)-康定-成都、乡城-水洛-木里-西昌等重要输电线路建设电力气象观测站;在盆地和攀西粮油主产县、高原牧区草地增建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提升农牧区干旱监测能力;加强部门联合,大力推进大气水汽含量遥感(GPS/MET)观测网的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