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关于开展2011年第四季度深圳市贸易信贷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准确统计2011年各季度末深圳市贸易信贷数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及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扩大贸易信贷调查地区范围及提高调查频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企业2011年度内每季进行抽样调查。
为提高贸易信贷调查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各相关(接到外汇局或银行通知的)企业应于2012年1月19日前登录“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企业版)(http://tcs.safesvc.gov.cn)”,完成2011年第四季度企业贸易信贷数据的网上填报工作。企业版用户手册在登录界面即可下载,手册内容包括企业用户设置、初始密码、系统操作说明、相关指标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