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设置北京贝康医学检验所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2〕5号)
北京泰格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置北京贝康医学检验所的申请收悉,经大兴区卫生局初审同意并我局组织专家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设置该医疗机构。
二、该机构定名为“北京贝康医学检验所”;
类别:医学检验所;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址及建筑面积:医疗机构设置地点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科创六街88号企业独栋2号楼3单元201室,建筑面积834平方米;
投资总额:622万元人民币;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三、涉及医疗机构建筑布局、医疗用房使用、污水污物
医疗废物处理等问题,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包括开展临床基因扩增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验等特殊检验项目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五、成立后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