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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的通知


  受理投诉举报处理考核指标(5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投诉举报专项档案

9

1.档案建立书面档案或者是电子档案。凡是做处罚的投诉举报案件,必须建立书面档案。

2.对每一项投诉举报事项档案必须有现场检查、回复情况等内容。

3.对进行处罚的投诉举报档案中必须有进行处罚科(队)、站的名称。

1.档案没有按规定管理的扣3分。

2.档案中没有现场检查内容或回复内容的,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处罚的档案中没有相关进行处罚科(队)、站名称的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检查投诉举报电子档案或书面档案,至少抽查10份。

2

投诉举报工作记录

10

投诉举报工作要有专门的受理登记记录。

受理记录要有:

1.接报的时间;

2.明确完整的投诉举报内容,即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等;

3.科(队)、站以上领导的审核、批示;

4.有承办人员姓名或接受人的签名。

无专门的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记录,该考核项目扣10分。项目不全的:

1.无接报时间记录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时间记录不清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无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事实记述不清,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无站级、科级或所级领导审批记录、审批时间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无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人员签字或姓名记录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抽查10份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记录或者电子档案。

3

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

18

1.对投诉举报案件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时限进行调查处理。

A级举报投诉事件办理时限:城区要求30分钟到现场;近郊区要求60分钟到现场;远郊区县要求90分钟到现场;

B级举报投诉事件办理时限:要求3日内到现场检查处理;

C级举报投诉事件办理时限:要求7日内到现场检查处理。

2.经监督检查确实存在违法事实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1.未按法定时限进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扣0.5分,由于未按时限要求进行处理,造成诉讼败诉、或媒体曝光等不良后果的扣3分,扣完为止。

2.未能依法处理,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抽查10份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记录及监督文书或者电子档案。

4

回复工作

8

1.投诉举报处理完毕后,对于要求给予回复的投诉举报人要主动予以回复。

2.由市卫生监督所转交的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录入电子档案,上报市监督所。

1.对于投诉举报人要求主动回复而未予以回复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2.未及时录入网络上报市监督所的,每起扣0.5分,扣完为止。

由市卫生监督所按照日常工作记录进行考核。

5

投诉举报分析及年度总结

5

1.按年度进行投诉举报工作汇总分析。有举报投诉年度工作总结。

2.分析和总结中要有投诉举报的数据统计、处罚情况统计及主要问题分析。

1.无投诉举报年度工作总结,扣2分。

2.无数据统计、处罚情况统计或主要卫生问题分析,每项扣1分。

 

检查统计分析和年度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稽查考核指标(5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稽查组织及人员

10

1.成立稽查领导小组,所领导任稽查长,主管稽查工作。

2.成立专门负责稽查工作的科室,科室成员不得少于两个。

1.该小项5分。缺项不得分。

2.该小项5分。缺项不得分。

查阅所内发文等文字材料。

2

稽查工作制度

5

制定有开展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稽查的各类稽查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看相关书面材料。

3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总结情况

5

1.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

2.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项工作总结。

1.无年度计划总结扣5分。

2.专项工作计划总结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检查文字计划。检查书面记录,并由市卫生监督所结合日常工作考核。

4

计划的落实情况

15

1.按制度、按计划开展内部稽查工作。

2.落实全市统一布置的专项稽查工作。

3.落实层级稽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

4.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培训及工作会议。

1.该小项2.5分。有一项工作未开展,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开展相关稽查记录表。

2.该小项5分。有一项工作未开展,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开展相关稽查记录表。

3.该小项2.5分。如没有问题,该条目即得满分;如存在问题,全部整改不扣分;未整改一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4.该小项5分。无故不参加培训、工作会议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会议要求参加会议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检查相关稽查文字记录。

 

2.检查稽查文字记录。

 

3.按市卫生监督所汇总的稽查记录,并结合现场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4.按市卫生监督所的会议签到记录,进行考核。

5

稽查工作的反馈情况

10

1.各项整改问题报告中要求有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并按《北京市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办法》中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卫生监督内部稽查工作情况月反馈表》按时上报。

3.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项工作计划总结按要求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4.专用稽查文书使用情况。

1.该小项2.5分。无分析及解决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该小项2.5分。月反馈表于每月的5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未按时限及时上报或者上报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一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3.该小项2.5分。无工作总结,扣2.5分;不按要求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的,一次扣0.5分。

4.该小项2.5分。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工作通知书、稽查令、稽查通报,有一类未使用的扣1分,扣完为止;每类文书至少使用5份,不足者扣0.5分,扣完为止。

1.按市卫生监督所的稽查记录,检查书面记录,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

  

2.按市卫生监督所的稽查记录,检查书面记录,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

  

3.按市卫生监督所的稽查记录,检查书面记录,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

4.检查书面记录,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

6

稽查档案

5

稽查工作方案、计划、稽查结果、总结等相关资料留档保存。

1份稽查档案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随机调阅3份稽查档案:包括稽查计划、稽查文书、稽查通报(稽查结果的报告或者总结)


  大型活动保障考核指标(5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1

组织落实

20

1. 大型活动公共卫生保障任务应有本区县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确定组织机构,任务人员和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2. 大型活动公共卫生保障任务应有本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事故处理设备齐全有效。

3.大型活动公共卫生保障任务应有工作总结。

1.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承担5次以下(含5次)大型活动区县抽查全部大型活动公共卫生保障任务,5次以上抽查5次的大型活动公共卫生保障任务。

2

保障工作

30

1.落实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方案情况。

1.1.应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承诺书。

1.2.对接待单位的监督检查应有卫生监督笔录,内容完整、表述清楚。

1.3.接待单位不符合卫生要求需改进的,应有卫生监督意见书。

1.4.现场快速检测应有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记录。

2.突发事件调查处理

及时按照大型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报告和调查处理。

1.

1.1.未签订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承诺书,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2.执法书写不规范,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1.3.接待单位不符合卫生要求需改进的,无卫生监督意见书,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1.4.无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记录,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承担5次以下(含5次)大型活动区县抽查全部大型活动公共卫生保障任务,5次以上抽查5次的大型活动公共卫生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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