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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三)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积极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饮食卫生等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监督
  元旦、春节期间,要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值守人员要确保信息畅通,按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对食物中毒事件、生活饮用水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其他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
  市、区县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应做好采样、取证、快速检验等工作的物质和人员准备。对接报的可疑突发食品、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并赶赴现场,依法查处。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工作,严格按照举报投诉案件的分级及所规定的时限进行上报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举报人。
  五、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一)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报市卫生监督所。2012年1月22— 27日,于13时30分前上报当日执法检查情况; 1月28日,于11时前上报,报送内容见附件1。联系电话:65007266,传真:65010997。市卫生监督所每日14时30分前将当日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值班室。联系电话:83970677,传真:83970679。
  (二)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分别于2012年1月4日、1月29日12时前报市卫生监督所,汇报资料包括检查户数、出动人次、存在问题、处罚情况等。联系人:尹晔波,电话:65007321,传真:65007127。市卫生监督所及时汇总后报市卫生局法监处。联系人:黄高平,电话:83970720(fax),E-mail:faguic@bjhb.gov.cn。
  (三)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区县相关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值班表(包括领导带班、行政值班)及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尹晔波,电话:65007321,传真:65007127。

  附件:
  1.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报表
  2.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值班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报表

         区县(盖章)

监督类别

检查

户数

处罚

户数

警告

户数

吊销许可证户数

取缔

户数

罚款

户数

罚款

金额

(元)

销毁食品数量

(公斤)

整改

户数

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

酒楼、饭店、度假村

 

 

 

 

 

 

 

 

 

大型宴会、大型购物

场所内餐饮单位

 

 

 

 

 

 

 

 

 

景区餐饮、旅游团饮、民俗户

 

 

 

 

 

 

 

 

 

庙会(游园会)

 

 

 

 

 

 

 

 

 

公共场所和

生活饮用水卫生

大型商场(超市)

 

 

 

 

 

 

 

--

 

经济连锁快捷酒店

 

 

 

 

 

 

 

--

 

水厂、景区供水设施

 

 

 

 

 

 

 

--

 

其他

 

 

 

 

 

 

 

 

 

合计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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