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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
(穗体群〔2012〕2号)


各区、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丰富节日市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进一步推动后亚运时期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现就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亚运精神,建设幸福广州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要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对春节期间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好各项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活动有计划、有组织,确保活动开展热烈、安全、圆满,营造祥和喜庆、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要根据本地区和本行业系统的实际情况,结合《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就地就近、小型多样,以健身、娱乐为目的,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特点的体育项目活动。以此丰富节日人民群众的文体生活,使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开展。

  (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通过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等报导节日体育活动,进一步宣传体育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全民健身条例》的社会影响力。

  请各区、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将春节期间开展体育活动的计划按要求填表(见附件1),并于2012年1月9日上午12:00前发电子邮件至市体育局群体处(quntichu002@126.com)。

  同时,请各区、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2012年全年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与活动计划表》(见附件2),并于2012年1月9日上午12:00前发电子邮件至市体育局群体处(quntichu002@126.com)。

  附件:
  1. 2012年春节期间群众性竞赛与活动预报表
  2. 2012年群众性体育竞赛与活动统计表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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