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水电〔2009〕2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现将《2009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2009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
200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步增长,推进全省农村水电新发展的关键年。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强领导,创新手段,继续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水电各项工作。
工作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省农村水电发展实际出发,以推进农村水电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构建水电行业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推进水电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实施“惠农保安千站改造项目”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达到行业管理规范有序开展和行业综合效益有效实现两大目标,实现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和从重视经济效益向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转变。
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全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省农村水电站面广量多,安全生产、安全度汛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各地要按照我厅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提前谋划,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在建和已建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将于2月份完成布置工作,6月底前各市须将检查总结上报我厅。检查要注重实效,杜绝流于形式,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督促业主及时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水库、压力管道、渠道、前池等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管,强化度汛预案和水库控制运行计划的编报和审批工作。同时,我厅还将进一步做好农村水电站防汛管理制度建设,着手开展相关调研,争取出台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管理办法。
二、扎实做好全省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水电项目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审查、审批和验收工作,重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相统一,切实履行对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的监管职能。2009年完成景宁景润、磐安三曲里等水电站竣工验收,全年力争完成新增农村水电装机8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