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设置北京和睦家康复医院的批复
(京卫医字〔2011〕299号)
艾琴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博阳佳业投资有限公司、美中互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设置北京和睦家康复医院的申请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设置该医疗机构。
二、该机构定名为“北京和睦家康复医院”;
类别:康复医院;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址:医疗机构设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村甲168号;
投资总额:3600万美元;
合作期限:20年;
床位数:病床160张;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儿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疼痛科、中医科。
三、涉及医疗机构建筑布局、医疗用房使用、污水污物
医疗废物处理等问题,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