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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坚持以“循序渐进、分布实施、掌握标准、重点治理”为指导,采取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地方政府负责与部门联动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工作目标

  (一)源头治理有明显效果。全县行政区域内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坚决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二)路面执法有明显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公路限载标准的朝鲜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使公路上行驶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好转。

  (三)公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畅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1月20日至2011年12月20日)。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展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重大意义为主题的宣传,同时辅以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厂矿、货场、企业、物流中心、停车场,大力宣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辅以相关配套法规宣传;开展以超限超载运输危害公路及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辅以典型的超限超载造成交通事故和公路设施损害的现场宣传。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20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周密部署,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整治大行动,实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公路限载标准的车辆一律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2月5日)。在2011年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机制,争取实现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大幅减少。

  五、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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