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20号)
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护自治县国省道及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推动木垒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现将《木垒县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相关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木垒县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治《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的通知》(新治超办〔2011〕4号)和昌吉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传〔2011〕177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自治县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专项治理活动。
组 长: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包万功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热 海 县监察局局长
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王有玉 县经贸委党委书记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胡锋明 县煤炭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周金德 县司法局局长
王 鑫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瓦合提 县农机局局长
王建忠 县路政海事局局长
冯 全 木垒运管局局长
肖 武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木垒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魏照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肖武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项治理协调会,负责全县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汇总上报、并适时在有关新闻媒体发布专项治理行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