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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工作普查的通知

  2、在对取水计量和实时监控终端安装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各地要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省用水管理所。

  3、其它要求

  本次调查以2008年底为基准,各县(市、区)要在2009年4月20日前完成普查工作,填写好附表并加盖公章后报各市水利局审核;各市水利局在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普查结果审核后,于2009年4月25日前将汇总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用水管理所,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XCEL表)。

  联系人:省用水管理所,王磊;联系电话:0571-87826586;

  E-mail: szszy_WL@zjwater.gov.cn。

  附件:市、县(市、区)取水计量设施调查表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市、县(市、区)取水计量设施调查表

序号取水单位名称取水许可证编号批准年取水量(万立方米)08年实际取水量(万立方米)取水计量设施实时监控系统
有/无安装类型及品牌计量点位是/否规范是/否可供数据采集运行情况安装(改造)计划(年)预计安装(改造)投资(万元)是/否建已安装监控终端终端是/否已接入省平台监控终端安装计划(年)预计建设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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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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