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形成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把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到各级培训中心的教学课程中。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注重提拔使用依法行政能力强的优秀干部。
2.切实推进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与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特别是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知识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执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
3. 切实加强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根据经营者的实际需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等手段,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面依托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优势和队伍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所属辖区内各类经营者中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切实加强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消费者法制意识为中心,开展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诉求热点难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新型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村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青少年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提高青少年消费者的消费识别能力和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
5.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注重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在继承和运用法律咨询、法制培训、法律知识竞赛考试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适应公众对普法形式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优势和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运用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橱窗、手机短信等载体,通过开办工商法制专栏、发布典型案例、创作文艺作品、刊播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集中教育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特殊宣传期,《
广告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
商标法》颁布实施30周年等纪念日,集中开展专项主题宣教活动,同时要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立法立规、监管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指导、服务发展等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中,面对面地向当事人弘扬法治理念、宣传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