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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十个方面28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验收考核工作。各牵头主办部门要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工作进展情况从3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28件实事进展情况加强动态督查,对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执行不力、影响进度的有关单位,市行政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各主办部门要在年底前做好实事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验收规定和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明确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的责任,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按规定验收;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为民兴办实事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全过程考核,真正把28件实事件件办成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落实28件实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十个方面28件实事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十个方面28件实事实施方案

  一、就业保障方面

  第1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 培训各类劳动力3.5万,安置困难群众就业6000人
  (一)目标任务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2.培训各类劳动力3.5万人。3.安置困难群众就业6000人。(二)实施范围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主要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各类群体。2.培训各类劳动力3.5万人:企业在职职工,外出打工和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失业人员(包括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等),新成长劳动力“两后生”。3.安置困难群众就业6000人:主要安置大龄(女40岁、男50岁)、身体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三)工作进度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 2012年1月至3月,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2012年4月至6月,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2012年7月至9月,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2012年10月至12月,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2.培训各类劳动力3.5万:按季度分解目标任务,一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15%;二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50%;三季度力争完成目标任务的80%;四季度全面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3.安置困难群众就业6000人:2012年1月至3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200人;4月至6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800人;7月至9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600人;10月至12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400人。(四)分管领导:曹丕玉(五)责任单位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住房保障方面

  第2件新建和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各1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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